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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萬別拿老闆當好人 (1)

有人說,千萬別拿老闆當好人,他們用在壓榨員工身上的心思可比用在增加銷售額上的多多了。跟老闆們討價還價、耍手腕、鬥心計、要回扣??這都是後話了,首先我們要做到的是別被他們“坑”了。  

  來,擦亮眼睛,學著揪出他們麒麟皮下藏著的馬腳來。  

  1、慣用伎倆  利用年薪當誘餌  

  Tina跳槽到一家公司做營運部主管,公司錄用她的時候,給了“年薪10萬元”的承諾,並且答應每年工資上漲5000~10000元,年終有分紅,每年有半個月的休假期,公司還將定期組織各部門的主管人員參加各種免費培訓。  

  Tina就是看中了種種誘人的承諾,才決定進入這家公司的,然而這些承諾卻沒有一條如實兌現的。先不說年薪10萬元的工資沒有兌現??公司說10萬元只是個約數,其中包括因業績決定的提成,休假、培訓、進修樣樣不靠譜,加薪更是別提了,想都別想。可是當初這些承諾都只是口頭上的,沒有法律效力,Tina也只能忍氣吞聲。  

  警鐘:  

  “年薪N萬元”現在是一個時髦而誘人的詞語,卻有著一定的欺騙性,企業和員工可以對它做出完全不同的理解。員工認為,年薪就是12個月的工資相加,是將年薪分成12份,最多分成13份(包括年終雙薪)按月發放。但對企業來說不是這種解釋,他們認為年薪是一年後能夠拿到手的最多的錢數,同時,要拿到它必須要接受很多條件才行。為什麼會出現理解上的不同呢?這是因為“年薪”是個新興詞語,沒有規章制度對其定義或者約束,於是便成了企業鑽空子的幌子。  

  如何在年薪的陷阱面前減少自己的損失呢?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:  

  首先,別被“年薪”迷惑,一定要知道月薪到底是多少。因為用年薪的企業都是中小企業或民營企業,年薪往往是老闆一句話就能更改,如果開始不能保護自己的利益,等該發錢了,他就會說企業經營不好,沒有錢來發,那時你會非常被動。廣告上說年薪多少萬元,只是為了吸引人才。  

  其次,如果上述方法無法談成,可以用指標來規定,按照完成任務的情況和考核的情況來發放。但對於高層的管理人員不太適用,因為管理體系的建立不好考核,老闆往往會找出很多問題,你想拿到約定年薪的願望往往會落空。  

  第三,就是上稅的問題,現階段國家只有針對月薪的上稅標準,全年要是按照所得稅算,你的年薪將按20%上稅,你在和老闆討論年薪時一定要討論稅如何繳納,那樣就會判斷出他有沒有可能給你真正的年薪。  

  有一個比較簡單的方法,讓你不容易掉進陷阱,就是一定要問好月薪年總額所占年薪的比例,一般月薪年總額占年薪80%以上的可信度高,占年薪的50%~80%就要持懷疑態度,占年薪50%以下的一般都不會拿到全部的年薪。  

  2、慣用伎倆  付你高工資,不管上保險  

  唐妮做了3年廣告互動部設計師,積累下不少經驗,更在業內贏得了很好的口碑。前不久一家私企廣告公司拍出月薪1.3萬元的高報酬挖她,在進行工資數額協商時,公司老總說:“我們公司一般不負責給員工繳納‘四險’。首先因為這個行業流動性比較強,檔案調來調去沒有太大意義;其次,你們都是高素質人才,在人才市場中十分搶手,即便離開公司,肯定能馬上找到工作。幾年來,公司沒有一名員工離開公司後失業,既然不會失業,繳失業保險費不是白繳嗎?而且,我給你開的工資很高,裏面就有買商業壽險和商業醫保的錢。希望你就此與公司達成一致。”  

  唐妮想想這老闆說的也在理,於是就同意了。同學聚會時,大家頗為關注唐妮新公司的待遇,當得知這一點時,她的一位同學提醒說:“這好像是違法的,而且對你也不利,未來的事誰說得准,今天的熱門人才明天找不到合適的工作不是沒有可能,還是多點保障好。”  

  可是唐妮想,老闆說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了,這是你我情願的事,再說,我已經答應了,再去說不是出爾反爾沒信用嗎?  

  警鐘:  

  公司的做法和唐妮的想法都是錯誤的。參加社會保險,繳納失業保險費,絕不是用人單位說不參加就可以不參加的,也不是勞動者同意就可以放棄的。《勞動法》中明確規定,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,繳納社會保險費,是強制性的。很多公司都以檔案沒有調過來為由,拒絕為該員工上保險,其實勞動法中並沒有這條規定。檔案放在何處保存,全憑你自己樂意,但是公司必須為員工上保險,這跟你檔案在何處並沒有直接關聯。  

  所以,唐妮應向單位提出上“四險”的要求,如果單位一意孤行,而唐妮又顧忌工作而不願因此“得罪”老闆的話,還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,甚至日後在離開這家企業時通過申請仲裁來追討。《勞動法》第82條規定:“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。”所謂“勞動爭議發生之日”,就是當事人“知道或應當知道”其權利被侵害的那一天。由此看來,唐妮也可以放一記“馬後炮”,在與老闆“拜拜”後60天內,與他“坐而論道”。這樣就既能保住“四險”,又不用擔心遭到老闆的打擊報復。  

  記住留好你與公司簽的聘用合同,那將是重要的“呈堂證供”;記住當公司私下與你協商“給一定補償金,就不管續補了”的時候,嚴正地拒絕它??因為自己補辦,是非常麻煩的一件事。  

  3、慣用伎倆  工作量加大,薪水沒加  

  當初Michelle是以流程編輯的身份來到這家雜誌社的,有一段時間雜誌社內部人手奇缺,於是Michelle便一直兼著前臺的工作。誰知有一天老闆得知她正在進修與財會有關的課程,便把雜誌社一部分會計的工作移交給她。從此Michelle開始了她忙得焦頭爛額的日子,工作量大得驚人,她不得不利用大量私人時間來加班加點,卻每件工作都幹不完。Michelle找老闆反映過好幾次情況,老闆卻每次都以各種藉口來搪塞她,卻總不肯提加薪的事情。平白無故地做了很多工作,工資卻沒見漲,Michelle氣得簡直要瘋了。  

  警鐘:  

  時時刻刻提醒自己,你的薪水所得應該與你做的工作是成正比的,如果老闆只是增加你的工作量卻不肯加薪的話,這也是一種變相的壓榨。  

  對策:  

  1.記錄下你額外的工作任務和所佔用的時間;  

  2.千萬要明白,工作量的增加,不一定就代表被委以重任,你可能是一只因為脾氣好而被捏的“軟柿子”。只有證明自己以更有效率,且更有創造力的方式承擔了分外的工作,在工作流程上精進,才能作為要求加薪的籌碼。  

  切忌:抱著多勞多得的思想希望老闆良心發現。鼓起勇氣和老闆開誠佈公地談一談,加薪可能仍是遙遠的夢,但老闆可能會讓你減輕一些工作負擔,至少,讓老闆注意到了是你在做額外的那些事情,讓老闆知道那個總埋在檔堆後的你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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